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我省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8月6日至8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精心组织相关社会组织,分别赴莲花县、遂川县、兴国县等地,深入开展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的专项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在莲花县歧下村,详细考察了社会组织支持的太子参种植项目,并就太子参技术人员培养、购种点布局、产值收益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深入了解。随后,在遂川县巾石乡竹坪村,调研组重点考察了“一老一小幸福院”的设施建设与服务开展情况。此外,调研组还前往莲花县闪石乡闪石村、遂川县巾石乡界溪村、左安镇洋溪村,以及兴国县梅窖镇、长冈乡、鼎龙乡等多地的敬老院,实地查看了太阳能路灯的安装使用情况,并对其使用效果进行了验收。
自“社会组织助力‘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及“百社解千难·点亮计划(二)”等项目启动以来,已累计投入并链接社会组织资金达1029.1万元。这些资金在关爱“一老一小”群体、美化亮化乡村环境、产业帮扶、困难救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展现了社会组织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独特贡献与力量。
此次调研活动得到了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同时也吸引了江西省钢结构协会、江西省福建总商会、江西省安徽商会、江西省电力企业协会、江西省医学会、江西省健康产业协会、江西省兴民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江西省爱心公益协会、江西省照明电器协会等多家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
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有力推动和周密部署下,江西省钢结构协会得以提升自身定位、明确职责所在,并投入了五万元帮扶资金,支持遂川县太阳能照明灯项目。此举有效地展现了社会组织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展望未来,江西省钢结构协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组织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其组织优势,致力于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同时,协会将紧密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多样化的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整体发展大局,并持续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