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管理办法
本会的会员为 单位会员 。
1 ·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2 ·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3·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4·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6·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7·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 1 年内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 1 年内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已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9·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和有关信息,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